永嘉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12年高中招生政策照顾降分特长生加分录取规定和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
各学区,各中学: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201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教发〔2012〕15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温州市2012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直〔2012〕52号)精神,现对2012年高中招生照顾降分和特长生加分录取作出规定,并对特长生加分项目予以确定,请贯彻执行。
一、政策照顾降分录取和特长加分录取规定
(一)政策照顾降分
1.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20分予以照顾录取:
(1)烈士子女;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2.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10分予以照顾录取:
(1)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
(2)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3.符合计划生育照顾政策的考生在各类高中录取分数线下降5分予以照顾录取。
4.下列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段学校录取分数线下降4分予以照顾录取:
(1)归侨、华侨子女;
(2)少数民族考生;
(3)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
若考生具有多项照顾条件,则取最高一项照顾,不重复照顾。
(二)特长生加分
1.下列考生可享受6分加分: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者。
2.下列考生可享受4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获得者。
3.下列考生可享受2分加分: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艺术和科技类竞赛,个人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者;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获得者。
若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则取最高一项享受,不累计加分。若考生同时符合加分和降分录取条件,则在加分的基础上予以降分录取。
二、特长加分项目
(一)体育类
1.省级
(1)浙江省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2)浙江省第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3)浙江省第三届乒乓球、足球联赛
(4)浙江省第十二届中运会健美操、游泳比赛
(5)浙江省第十一届学生定向、排球锦标赛
(6)2011-2012年中国初中篮球联赛暨省中学生篮球锦标赛
(7)浙江省首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排球、足球、网球、乒乓球、田径、羽毛球、跆拳道、武术、健美操比赛
2.市级
(1)2012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校初中组
(2)温州市第五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二届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校园足球联赛
(3)2012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武术比赛
(4)2011年温州市少年儿童举重、散打、排球、乒乓球、射击、网球、篮球、足球、羽毛球、摔跤、游泳、跆拳道、射箭、田径分龄赛、拳击、柔道比赛
3.县级
(1)2011年永嘉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2)2011年永嘉县中学生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比赛
(3)2012年永嘉县中学生足球、篮球比赛
(二)艺术类
1.市级
(1)2012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合格者(2010年-2012年)
2.县级
(1)2012年永嘉县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比赛
(2)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10年-2012年)
(三)科技类
1.省级
第十七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市级
(1)第十七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2)温州市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县级
永嘉县第十四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市直学校选拔赛
三、注意事项
(一)以上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详见温教发〔2012〕15号文件,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按省级一等奖等第加分,国家级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等第加分),取最高奖级,不重复加分。
(二)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各项比赛主力队员最大数为:足球10人,排球6人,篮球6人,乒乓球3人,接力跑4人,中国象棋5人),并持有个人荣誉证书的,分别认定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属于照顾降分和特长加分的考生,均须填写《永嘉县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和政策照顾降分录取申报表http://www.2exam.com/zhongkao/WENZHOU/》,附证书证明材料,6月8日前交就读学校,由学校按考生报考序号顺序填表(表格附后),附考生提交的材料于6月8日—10日一并报送县教育局教育二科审验登记。
永嘉籍考生,在县外就读,要求回永嘉报考高中,须在6月8日—10日填写好永嘉县高中招生政策照顾降分和特长生加分录取申报表附照顾降分和特长生加分材料送达永嘉县教育局教育二科,逾期作放弃论。
(四)照顾降分和特长加分考生材料要求
特长加分考生报名时须提交获奖证书及复印件或有关文件。照顾降分考生须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及复印件。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警人员子女、残疾军人子女须提交县民政局的证明或证件及复印件;各类现役军人子女须提交其父母现役军官证和所在部队政治部出具的证明,并经永嘉县人武部确认证明。华侨、归侨子女、香港澳门同胞子女须提交本人或父母所在国(地)居留证及复印件和县侨办证明;台胞子女、台籍考生须提交县台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交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和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证明。
附件:1.2012年高中招生政策照顾降分录取考生统计表
2.2012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录取考生统计表
3.永嘉县高中招生政策照顾降分和特长生加分录取申报表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中招生 政策降分 特长生加分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武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县民政局、县台办、县侨办。
永嘉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5月15日印发